意志自由问题——答许北辰君

意志自由的问题,似乎很陈旧,但其实也很新鲜,过去的哲学上已经讨论得很久,所以觉得陈旧。但这问題与我们的生活很有关系,而过去的哲学十之八九讲的是抽象的空论,与生活事实隔得很远,所以,如果从生活方面讲起来,这问题仍然很新鲜,仍然值得我们研究,最近,有些杂志上是有文章讨论到这问题,也还是照样的一些专门的艰深的理论,许君看了不懂,要求我们做一个浅明的解答,其实这问题本来可以解答得很浅明的,我们就趁此机会来讨论一下吧。

观念论的哲学以及一切旧的哲学,对于这问題大都只有两种解答;或是认为意志完全自由,或是认为意志一点自由也没有。主张意志完全自由的人,他们的立论不外是说人类的行为完全受自己的良心的命令,意志就是良心的表现,良心要怎么就怎么,没有任何规则可以拘束它,也没有任何原因可以改变它;它的发生和消灭,也不是由任何条件所促成,而是自生自灭,全然不能用理论来加以说明。主张意志没有自由的人,意见恰恰相反,把人看做一架机器,把一切行为比做机械的动作,人的行为在他们眼中,是一点也不能自主,完全被外来的条件决定了,完全是因果法则之下的奴隶。最近《东方杂志》上登载的两篇文章恰恰每一篇就代表了一种主张。

意志自由与意志不自由,这两种主张是互相矛盾的。旧哲学观察事物,用的是形式论理学的方法,不能把互相矛盾的东西统一起来,所以,主张意志自由的人,就把意志看成神出鬼没,不能说明的怪物;反之,不赞成意志自由的人,就完全将自由抹杀了,把生人看做死的机器,于是就成了绝对不能相容的两种主张,其实两种主张都是歪曲了的,并不与事实的真理一致。先就第一种主张来说罢,试问人类的行为,有那一种是不能说明的!小至日常的吃饭睡觉,可以用生理上的需要来说明,大至社会问題,也可以用社会关系上的种种矛盾来说明。乡下人因为农村破产把自己的儿女拿到城市上来兜卖,这是良心驱使的吗?都市上的失业者,穷得没有办法,只好做小偷,这也是良心可以说明的吗?店员学徒们牺牲了自己读书的时间,来替老板们一天到晚做倒茶,装烟,提马桶的事,难道是自己的自由意志不愿意读书吗?总之,无论什么人,只要自己稍稍反省一下,就晓得自己的行为总是有一些什么条件逼迫着自己不能不这样做,决不是没有原因的。完全自由的意志,除了是在说梦话以外,谁也不敢相信。有的人也许要说,现在所举的例子,都是一般庸俗的普通人的生活,普通人的意志是不能自由的,只有英雄伟人的意志才能够自由,只有英雄伟人的行动才不受拘束。其实英雄伟人的行为,也是有一定的历史条件的;在某种的时代之下,只有某神的英雄。在今日的中国,不管是多大的英雄,要想做满清时代同样的皇帝,绝对是不可能,因为现在不是那样的时代,没有那样的环境了。如果我们听从了意志自由论者的主张,以为英雄的行为真是神秘莫测的,我们势必因此成为一个英雄崇拜者,完全拜倒在英雄的铁蹄之下,不相信自己的力量,这样一来,民众就要成为完全驯服的顺民,倒真的便宜了英雄们了。所以,意志绝对自由的学说实在是一种骗人的学说,它里面有着很浓厚的麻醉性。如果我们不是甘心被骗的人,那么对于英雄们的行为切不要看得那么神秘高深,我们务必要从这英雄所处的社会环境的种种条件来了解他,研究他,然后还要评判这行为在社会上是否是正当的行为,是能促社会进步的?抑或是社会进步的阻害者?这样,我们才不至流于盲从,不至受到欺骗。做一个觉悟的民众,不盲从,不受骗,是起码的必要条件。单就这一点来说,也就可以断定意志完全自由的学说不是值得民众来相信的真理。

不相信意志完全自由了,那怎样才好呢?这时,你又会遇到机械论者从另一方面来想把你拉入迷魂阵中,他会说,意志是完全没有自由的!你的一举一动,都有一定的原因决定着,一定的条件拘束着。你现在的生活,是被你的环境条件限定了,要想动一动,是靠不住的,服从着你的命运吧!这样,我们可以看见,主张意志没有自由的机械论者,结果是要你相信命运论,说世界的一切就好象神灵安排好了的一架机器,一切都固定了,没有动一动的余地,所以—个人只能听天安命,服从环境,不必想挣扎,不必想向上,这不是和前面主张意志完全自由的人差不多吗?所不同的,只是观念论的意志自由论者,叫我们盲目地崇拜英雄,服从英雄,机械论者叫我们在命运下面屈着,不要妄想翻身。自由与不自由这两种完全相反的主张,结局仍是走在一伙儿,要我们做普通人的只管屈服,不怕肉给别人割了,血给别人喝了,还是要屈服。

观念论和机械论的意见是如此,我们的意见又怎样呢?我们的意见不是故意要标新立异,或是要使它有眩惑麻醉的作用,我们的意见是要根据事实的真理。我们不相信意志不能说明;人类的行为,都有原因可以说明的。上至英雄伟人,下至平民百姓,他们的行为,都有一定的事实条件做基础,决不是来自神秘莫测的什么“良心”,就算是有“良心”这东西,则“良心”的本身也是根据一定的事实条件而产生的。在封建社会之下,绝对服从君主,是那时代的“良心”,而在民主时代,绝对的服从就不是“良心”的命令了。“良心”的本身尚可以说明,则由“良心”所产生的意志自然更不是没有任何原因就能凭空发生的了。但是,如果意志是有原因而可以说明的东西,人类的行为就是完全不能自由的了吗?旧哲学因为拘束于形式论理学的缘故,就会说是的。他们认为自由就是丝毫无限制的意味,与条件和原因是势不两立的东西。有条件有原因就没有自由。意志既然可以用一定的条件和原因来说明,自然就是完全不自由的了。但这是因为思想受了形式论理学的束缚着的缘故。如果我们用新的论理方法来把握,那么意志自由决不是和原因条件势不两立的东西。意志是可以用一定的条件和原因加以说明的,但在这一定的条件原因范围之内,还可以有一种自由。

这是怎样的一种自由呢?

我们先要指出人类的行为和无生物的机械运动变化不同。石头的下落,水的结冰,是无生物的运动变化。这些运动变化,有着—定的法则,运动变化中的物体,是盲目地依从着这法则而变动,没有一点意识,更没有丝毫自主的作用。把石头从窗口投下,它就自然地落下决不会表示不愿意下去,而要想反转来。人的行为却不是这样简单,人对于自己的行为,是能够自己明白的,当一个人要做一件事的时候,对于这一件事情的结果,多少能预料到几分,根据着这种预料,才决定自己的行动。如果觉得结果会危险,就只好停止,如果觉得结果一定好,就努力的做去。所以,一个人面对着一件事情时,做与不做,自己有选择的能力,也就是有选择的自由,能选择就是一种自由。

选择的自由当然也不是绝对的,譬如我们从高小学校毕业了,想要继续升学,但家庭里的经济情形不许可,没奈何只好去做人家的学徒。这是由不得自己随便选择的事,因为环境的条件逼迫着你不能不如此,否则就要饿死!但是,当学徒也罢,在学徒的生活之下,仍有许多事情让我们选择的,或是昏昏朦朦,就这样安于学徒的地位,不再努力寻求认识,或是在学徒的困难情形之下,仍然尽可能地找读书的机会,加强自己对于环境的认识,有一天或者甚至于可以借此克服困难的境遇。在这些地方人的行为是有一定限度的自由的。虽然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但在这一定的限度之内,如果我们能找到正确的道路,那么,就可以从这种限度之中渐渐发展起来,甚至于打破了这种限度。这种在一定的限度之内选择道路的自由,就是相对的自由。人类的意志,是有相对的自由的。

因为自由只是一定的限度以内的自由,所以我们不必相信有神秘莫测的英雄意志,英雄的行为仍是在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的产物。因为虽然有一定限度,究竟还是有自由的,所以我们也不必抱着悲观绝望的宿命论的见解,而应该取积极的态度,对自己的环境作不断的斗争,要紧的是要能够选择正确的道路,使自己的行为能够在推进社会的工作上发生效力。因为我们生活的困难,是整个社会制度不良所引起的,要想单由个人身上来解决困难,多半是靠不住,尤其是在这世界经济发生了总危机,中国民族已受到极度的压迫的时候,我们更应该明白我们这相对自由的意志应该用在什么地方。

但要选择正确的道路,第一要紧的事还是认识,要认识清楚了我们的周围,才可以知道什么是正确的道路,才可以决定我们的实践。没有认识,我们的行动就成为盲目的行动,唯有认识,能帮助我们的意志发挥其自由的力量,关于这一点,可以举一个很好的例子:历史上有许多大革命家,他们的出身是贵族阶级,而行动却是平民的行动。主张意志绝对自由的人,每每用这例子做他们立论的根据,说英雄的意志不能用社会地位来说明,因为那是绝对自由的缘故。其实这并不是绝对自由,而正只是相对的自由。因为这样的革命家,他们是认清楚了贵族必然要没落,认识清楚了要由乎民来推动着社会前进的,所以毅然地离开了自己的地位,起来与平民一致行动。他的革命的行为,还是由认识得来的,还是因为认识清楚了一定的社会法则而取的行动,这还是可以用社会的条件来说明,不是绝对的自由。不过,他能够借认识帮助着自己的行为,使自己成为一个前进者,避免了落伍的命运,这一点,就是他的相对的自由。

发表于1935年2月10日上海《读书生活》第1卷第7期
(选自《艾思奇文集》第1卷第82—87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