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是什么性质的生产力

在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论断的理解中,对科学技术是潜在的、间接的生产力性质的认识比较明确。而由于现代科学技术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较之以前有了重大的变化,对于科学技术的生产力性质,理论界仍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传统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作为一般社会生产力,是从广义的一般意义上讲的生产力”,“是知识形态的生产力,是精神生产力”,是一种潜在的或间接的生产力,而不是现实生产力。

有学者在赞同上述观点的基础上,提出“元生产力”的概念,认为科学“是一种元生产力,即生产力的生产力”。

有论者认为科学技术在一定的形上是现实的生产力。科学在其现实形态上表现为智力劳动的生产力、自然力和社会力的生产里,科学技术正是在上述三种形态上成为现实生产力的。

有的学者认为现代科学技术的生产力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以前,科学技术是精神的或间接的生产力,而到了现代,科学技术作为一个特殊的实体性要素,已经成为直接的生产力了。

有论者认为科学技术的生产力性质不能一概而论,科学和技术分别属于不同性质的生产力,其中,科学是潜在的、精神的、扩大意义的生产力,这种性质不因其在现代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增强而改变。而无论将技术视为已经物化在劳动者身上的技能,还是视为装备、生产工具或操作方式、工艺方式的别名,“其规定多属于直接的、现实的、物质的本来意义上的生产力”①。

有的学者从生产力要素的“多要素学说”出发,把生产力诸要素按照它们在其中的实际地位、依存关系和相应的作用分为两类,即实体性要素和附着性要素,前者包括劳动者、生产工具、劳动对象等,后者包括科学、技术、教育、生产信息、生产工艺、决策、管理、社会环境等。“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命题,就是在这个范围内并着眼于它的地位、作用而提出的。在社会生产中,任何一种附着性要素,都具有依存性和渗透性,它们要依存一定的实体并渗透到实体要素中去,提高实体要素的素质,强化实体要素的功能,加速实体要素的能量转换,使实体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推动和推进社会生产的发展,从而推动和推进社会的进步。这里表现得最鲜明的自然是科学和技术,劳动者只不过是人化了的科学技术,而生产资料,其中包括生产工具、劳动手段、劳动对象等,只不过是物化了的科学技术。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附着要素中的第一要素,它对实体要素的渗透程度,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深化的,并由此而引起人的科技素质的不断提高。在生产力范围内,没有可以完全独立于实体要素之外的科学技术,也没有无任何科学技术的实体,二者通常都处于统一体中。②

部分学者还从精神形态和物质形态方面区分科学技术的生产力性质。

有学者认为,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不仅包括以知识形态存在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而且包括其物化为生产力诸实在性因素(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劳动管理)和生产力的全过程,其中主要的是包括科学技术转化为直接生产力的过程。”③

也有学者认为,现代科学与技术已经一体化,可以说,任何现代技术都书科学的技术,而任何科学活动的开展和应用,都要以现代技术为手段,呈现出“科学技术化,技术科学化”的新趋向。因此,科学技术的属性已由原来的精神性要素发展变化成为特殊的实体性要素了,或者说,“具有物质性和精神性相统一的两象性特征”了。当代科学技术不能说是精神形态的东西,不能提精神生产力。④

还有学者认为社会生产力包括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物质生产力包括两个要素,即物的因素(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生产技术和劳动对象)和人的因素(生产者和管理者)。精神生产力,是指一定社会的人们采取一定的组织形式进行精神生产和创造精神文明的能力。精神生产具有三要素,其一是创造精神文明的脑力劳动者和部分体力劳动者;其二是创造精神文明的精神生产资料(文化遗产、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理论专著、历史文献、调研资料、经验总结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各类组织机构等);其三是进行精神生产的工具。由此可见,科学技术是属于精神形态的生产力。⑤

也有学者认为,科学的生产力性质具有二重性。科学作为精神力量(精神生产力)是直接的生产力。劳动作为自然和人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创造使用价值,是为了人类的需求而占用自然物。而生产力本质上就是人们占有自然物或者说从自然界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力量),它本身就内在地包括着科学的力量。科学的直接生产力性质通过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即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得到了充分体现。科学是劳动力智力内容的主要、直接来源,个人劳动能力的发展、提高集中地表现在劳动者掌握的科学技术知识的程度上。从劳动者个人是来看,其劳动能力的提高和发展水平主要依赖于劳动者所掌握的科学技术知识水平。而现代化的劳动资料直接要求有相适应的科学理论知识来指导,只有两者结合才能发挥作用,科学力量是使自然物质向现实劳动对象转化的直接决定性因素之一。

同时,科学作为待转化的物质力量(物质生产力)是间接的生产力。科学是发展技术的手段,它可以转化为物质的力量或物质生产力。生产资料从根本上说是由自然物质转化来的,是人们生产、创造出来的,要改变自然物质的具体存在形态,使之成为“人的劳动的器官”,就必须首先从理论上了解自然界发展变化的规律,认识被改造对象本身的性质和有用属性,因此这就需要有科学的帮助。正是由于科学的发展才使人们不断地创造出新的更为先进的劳动资料,若没有科学知识的指导,是不会有生产资料的质的变革的。科学技术的先行性,也充分体现着科学的间接的物质生产力性质。

科学作为生产力。其直接性质与间接性质是一致的。强调科学作为直接的精神的力量,这并不否认科学是间接的物质的力量;同时,强调科学是间接的物质的力量,也绝不意味着否认科学是直接的精神的力量,是劳动力、社会生产力的直接有机构成部分,是其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科学作为生产的这两重性质并不矛盾,它们是一致的,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科学的直接生产力性质是它向物质力量转化的前提,科学作为精神生产力有待于并必须转化为物质的力量。⑥

还有的学者则认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并不意味着可以把科学技术看作是生产力的一个构成要素。生产力中包括科学技术,但并不等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中一个构成要素或组成部分。原因是,首先,科学技术对生产力的推动作用不是直接的,它在提高生产者的劳动技能上,是通过生产者的劳动起作用的;在它被运用于新机器设备和新工艺时,是通过提高机器设备和新工艺的作用而起作用的。其次,在生产中,劳动者和生产工具都是同一定的科学技术紧密结合而不可分割的,如果把科学技术看作是生产力中的一个单独的因素,这就无异于把科学技术同生产工具和劳动者认为地割裂开来了,劳动者就不再是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的人,而变成了一个自然人——动物,一个单纯肉体的存在者;生产工具也只能是一个自然物,失去了作为科学技术载体的社会经济意义。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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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孙来斌、彭旺林:《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研讨观点十年综述》,载《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6)。
②参见宋养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之我见》,载《理论界》,1992(10)。
③翁光明:《论现实的生产力系统》,载《江汉论坛》,1995(8)。
④参见罗绍贤:《“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漫议》,载《经济问题》,1995(8)。
⑤参见昭明:《对社会生产力内涵的思考》,载《四川师范学院学报》,1995(2)。
⑥参见孙运福:《科学生产力性质二重性刍议》,载《山东师范大学学报》,1997(5)。
⑦参见许精德:《“第一生产力”理解上的两个问题》,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