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

有的学者认为,与社会历史阶段相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可分为两大阶段。人的现代化为初始阶段,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高级阶段,与共产主义相适应。那种主张在现阶段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观点是不切合实际的,有害无益的。

人的全面发展在广义上是指类和个体各方面都得到发展,在狭义上指个体的体力、智力、心理、品德、能力等各方面的发展。目前,理论界对它的含义的理解和表述不一,尤其是对全面发展的主体和具体内容争论较多。

许多学者从广义的角度理解人的全面发展,认为人是反映“个人”与“类”辩证统一的概念,它即可以指全人类,也可以指某个人。

个人的全面发展包括六个方面。其一,各种能力的发展。恩格斯说过,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使全体社会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这里所说的能力包括丰富的内容,它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展示。因为旧制度和旧分工造成体力和智力的分离,所以马克思特别强调发展人的体力和智力。其二,人的自由个性的发展。它是指人与人在特性方面的差异。只有到共产主义社会,个性才能充分发展,每个人都能成为充分自由而又各具特性的人。其三,社会关系的丰富和发展。马克思具体指出过,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人的社会关系发展表现在诸多方面,如人同自然的关系,人同世界的关系,人同自身的关系。人的社会关系的丰富不等于主体作用的发挥。其四,人的主体性的全面发展。主体性是指凭借自己的综合素质与实践活动,而处于支配地位,成为主人的人所具有的特殊性质。人的主体性全面发展不但指其特殊性的充分发挥,而且指人成为自然界的主体、社会的主体和自我发展的主体。这是人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其五,个人价值的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最终要体现在价值的实现上,它标志着个人能够满足社会的某种需要,在某一方面有所成就,得到了社会的认同。其六,类特性在个体身上得到充分发展。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特征。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充分体现人的“类”特性,即社会性、实践性和自觉能动性。这样人才能真正成其为人。

关于类的全面发展,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关于类发展的思想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其一是类特性的全面发展。这是人区别与物和其他动物的本质特征。这种类特性包括类意识的能动性和类实践的能动性,实质是人类主体性的充分发展和发挥。其二是类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其三是类能力的全面发展。主要指人类自我发展的能力、自我调控能力、社会生产的能力、与外界协调的能力等。其四是类的全面解放和充分自由的实现。它是人类全面发展的最终目的和综合反映。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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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郭晓君:《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初探》,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