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客观真理的争论

近年来,我国哲学界学者在真理问题的研究上取得了许多成就,大家也达成了许多共识,但对“客观真理”的认识,分歧还很大,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对于什么是客观真理,列宁所讲的客观真理的含义到底是什么,学者们见解纷呈,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有的学者认为,在一定意义上说,客观真理就是客观存在,在认识论领域中,客观真理不等于客观存在,但是,如果超出单纯的认识论领域,在进入实践论领域后,情况就会发生变化。真理不应该停留在纯思领域,而应进入存在领域,也就是说,真理应该指导人们的实践,并通过实践,把自己变为客观现实。从这个意义上说,客观真理和客观存在又是同一的。客观真理就在人的生活中,就在人的实践中,就在人所创造的全部对象世界中,一句话,就在现实中。

有的学者认为,客观真理是指物质世界、客观事物。列宁所谓的“客观真理”,是指人的表象的内容。其含义具体指外部物质世界、客观世界,即认识的客体或对象。

大多数学者认为,客观真理是指真理的客观内容。“客观真理说”是从唯物主义认识论前提出发使用“客观真理”这一概念来说明真理的本质的,其目的是要说明,真理作为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它的内容对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人类的客观实在的正确的真实的反映,这也就是所谓真理的客观内容或真理的客观性意义之所在。

还有些学者认为客观真理指客体的客观实在性,认为客观真理范畴的基本含义就是,被人们的真理性认识(表象)所反映(表现)的客体具有不依赖于主体的主观而存在的客观实在性。因为真理性的认识所反映的客体具有客观实在性,所以真理是客观的,即客观真理。客体的客观实在性是客观真理观的基本内容之一。

另有观点认为客观真理是被当作人们再认识和研究的对象时的真理。主观和客观是相对的,相对于真理所反映的对象来说,真理是主观的,而当真理是成为人们再认识和研究的对象时,它又转变为客观对象,从反映的结果转化为反映的对象,从主观世界转化为客观世界,这时的真理是客观的,不管认识它的人是否承认它,是否喜欢它,它都是客观存在的,不以认识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这种意义上的真理,就可以叫做客观真理,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叫做客观真理。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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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蒋庆春:《哲学界对“客观真理”的认识综述》,载《上饶师专学报》,19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