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资本主义的形成及其本质

一、本章逻辑概述

本章着重阐明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形成及其本质的理论。全章的安排紧紧围绕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而展开。本章共分三节:

第一节,着重阐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该理论揭示了商品经济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资本主义是建立在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基础上的,关于商品经济运动规律的理论也就在逻辑上成为认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及其运动规律的前提。

第二节,着重阐明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该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阐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发展和必然灭亡的历史趋势。剩余价值理论是在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该理论宣布了资本主义的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的必然胜利,为科学社会主义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石。

第三节,着重阐明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上层建筑,即政治法律制度和意识形态理论。从逻辑顺序上讲,它是第二节的自然延伸。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有从理论上阐明了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的形成及其本质特征,才能准确认识和把握资本主义上层建筑的本质和作用。只有科学认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及其意识形态的本质,才能深刻理解资本主义产生、发展和灭亡并被社会主义所取代的历史趋势,坚定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信念。

二 、重点难点问题解答

1.怎样理解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商品价值有质和量两方面的规定马克思指出,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决定的,决定商品价值量的不是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2页)

如何理解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学术界存在着不同见解。一种观点认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有两重含义:第一种含义是在生产同种商品的不同生产者之间形成的,它涉及的是同种商品生产上的劳动耗费。第二种含义是在生产不同商品的生产者之间形成的,它涉及的是社会总劳动时间在各种不同类商品上的分配,其作用是不同商品的使用价值量被社会接受的程度。马克思指出:“如果说个别商品的使用价值取决于该商品是否满足一种需要,那么,社会产品总量的使用价值就取决于这个总量是否适合于社会对每一种特殊产品的特定数量的需要,从而劳动是否根据这种特定数量的社会需要按比例进行分配在不同的生产领域。”(《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716页)这是指社会总劳动中按一定比例用来生产社会需要的某种商品所消耗的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具有相关性,共同决定商品的价值。另一观点认为,上述见解混同了价值和价格、价值形成和价值实现。价值形成过程与价值实现过程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过程;商品的社会价值是通过同一部门的生产者的竞争形成的,是由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供求变化不直接改变商品价值量,只影响商品总量中各种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商品比例的变化,从而影响由哪一种生产条件来决定社会价值。

事实上,社会总劳动时间在各个商品上的分配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应有之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两种含义具有相关性,共同决定商品的价值。如果说第一种含义是价值的决定,那么,第二种含义则是价值的实现。不过,两种含义在分析角度上又各有区别:第一种含义是从社会生产条件的角度来说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第二种含义则是从社会需要的角度来说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第一种含义所决定的是单位商品的价值,第二种含义所决定的则是部门总商品的价值;第一种含义涉及劳动消耗,第二种含义则涉及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从调节社会总劳动在各个生产部门分配来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经济调节的目标,由于社会总劳动时间是有限的,因此,经济调节的目标就是社会总劳动时间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配置到各个部门。(逄锦聚等主编:《政治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40页)

2.知识、信息、科技、管理等在价值形成和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如何?

理论界对知识、信息、科技和管理等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存在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关键是要区分价值形成和价值创造。因为知识、信息、科技对于价值的作用是在价值形成和价值创造两个不同层次以不同的形式发挥作用的。在价值形成过程中,知识、信息、科技的作用是通过提高劳动对象和劳动手段的效率实现的;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由于劳动者对新知识、信息、高科技的掌握和应用,可以大大提高直接劳动的生产效率、管理效率和服务效率,从而使单位商品价值中劳动力成本大大下降。

另一种观点认为,管理和科技人员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重要主体。在现代经济中,技术、管理在经济增长、价值创造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拥有科学技术知识的劳动者能够创造更多的价值。随着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广泛运用,生产社会化的程度不断提高,分工和协作越来越发达,出现了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执行总体劳动的不同职能的劳动直接或间接参与生产劳动过程。马克思指出,“有的人多用手工作,有的人多用脑工作,有的人当经理、工程师、工艺师等等,有的人当监工,有的人当直接的体力劳动者或者做十分简单的粗工,于是劳动能力的越来越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这种劳动能力的承担者也被列在生产工人的概念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00~101页),“产品从个体生产者的直接产品转化为社会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地或者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因此,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56页)总体工人包括在生产现场直接操纵和管理自动化装置的工人,也包括不在生产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他们都直接或间接作用于劳动对象,都属于生产劳动者。在以自动化生产为基础的现代社会中,主要从事体力劳动的直接生产工人的比重大大减少,而主要从事脑力劳动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比重则大大提高,这就是说,复杂劳动所占比重不断增大。复杂劳动是倍增的简单劳动,复杂程度较高的劳动能够创造更多的价值。科技人员的劳动创造价值不等于科技本身创造价值。科技人员的劳动是一种活劳动的形式,科学技术则是一种物化劳动的形式:商品的新价值只能由活劳动所创造,而物化劳动形式的科技本身不创造新价值。科学技术在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时,分别作用于生产力中的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物的因素包括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人的因素包括工人、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不是科学技术本身创造价值,而是掌握和运用科学技术的劳动者的活劳动创造价值。(逄锦聚等主编:《政治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43页)

3.怎样理解劳动生产率与价值量之间的反比关系?

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劳动生产率越高,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商品数量越多,生产每件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少,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小,反之,就越大。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以19世纪中叶工业化初期的蒸汽机时代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上升期实践为考察对象的,距今已有一个半世纪了,今天的世界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社会经济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当今时代变化的突出表现是新的科技革命和知识经济蓬勃发展。在这样的条件下,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要在理论上科学地解释、在实践上妥善地处理科学技术、经济增长和价值创造的关系。

从资本主义发展的角度看,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引起的变化:一是对部门内部同类商品而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凝结在单个商品中的劳动量减少了,所以从理论上说“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二是对整个社会而言,科技的发展,使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和发达,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复杂劳动在社会总劳动中占的比例大大增加,并使新产业、新部门不断出现,全社会的劳动总量不断增加。这两种变化的结果,不仅增加了社会财富的数量和种类即使用价值总量增加,也增大了全社会的价值总量。因此,那种认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只增加社会使用价值,而价值总量却会减少的看法,如果只对一个部门而言是正确的,而对整个社会的所有部门而言则是不符合实际的。如果上述分析是正确的,那么就可以解释科技的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在增加社会使用价值总量的同时,也增加了价值总量的命题。一句话,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增加了社会财富。

科学技术是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反复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与经验的总和,它来源于人们的生产实践和科学实践,是人类劳动特别是脑力劳动的结晶,它本身就具有价值。但正是由于科学技术是人类劳动的结果,而不是人类劳动本身,所以它不属于活劳动的范畴,它本身是不能创造价值的。不是科学技术本身创造了价值,而是掌握和运用科学技术的人的复杂劳动创造了价值。知识经济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极大提高,并没有否定而是丰富了抽象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逄锦聚等主编:《政治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00~101页)

4.怎样理解价值规律及其表现形式、作用和后果?

(1)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形成价值规律。价值规律是贯穿于整个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它既支配商品生产,又支配商品流通。

(2)在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商品的价格围绕商品的价值自发波动。由于供求关系变动的影响,商品价格总是时而高于价值,时而低于价值,不停地围绕价值这个中心上下波动。从较长时间来看,价格高于价值的部分和价格低于价值的部分能够相抵,商品的平均价格和价值是相一致的。

(3)价值规律是在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中体现它的客观要求和作用的。价值规律的作用表现在:

第一,自发地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比例。不论社会制度如何,为了进行生产和再生产,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都应该遵循一定的比例,否则就会造成某些部门发展过快,浪费社会资源,或某些部门发展过慢,不能满足社会生产和消费的需要。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按比例合理分配社会劳动的客观要求,是通过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实现的。

第二,自发地刺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是按照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社会价值进行交换的。那些劳动生产率较高、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的生产者,就可以获得较多的收入,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反之,只能获得较少的收人,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商品生产者为了获得较多的利益,并在竞争中获胜,必然要不断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自发地调节社会收人的分配。在实际的生产活动中,生产同种商品的各个生产者,由于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不同,生产中实际耗费的劳动时间也不一样。那些生产条件好、技术水平高的生产者,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耗费较少.仍按照较高的社会价值出卖,因而可以获得较多的收人。相反,那些生产条件差、技术水平低的商品生产者,生产同种商品的个别劳动耗费较大,但还要按照社会价值出卖,所以不仅无利可图,甚至可能亏本或破产。这样,就调节了社会收人在不同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分配。

(4)价值规律在对经济活动进行自发调节时,必然会产生一些消极的后果。其一,可能导致垄断的发生,阻碍技术的进步。因为首先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办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的商品生产者,为了保持其在竞争中的优势,往往会限制技术的扩散,严守经营秘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技术的推广和生产经营的普遍改善,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其二,可能引起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一部分具有有利条件的生产者可能积累大量的财富,而一部分处于不利地位的生产者可能亏损甚至破产。其三,价值规律自发调节社会资源在社会生产各个部门的配置,可能出现比例失调的状况,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5.怎样理解私有制基础上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和作用?

(1)在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商品生产者的劳动具有两重性:既是具有社会性质的社会劳动,又是具有私人性质的私人劳动。商品生产者的劳动的社会性质是由社会分工决定的。在社会分工条件下,每个商品生产者在社会分工体系中从事的是某一种商品的生产,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彼此交换所生产的商品。这样,每个商品生产者的劳动都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是具有社会性质的社会劳动。商品生产者的劳动的私人性质是由生产资料私有制决定的。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存在,每个商品生产者作为私有者,都独立地进行商品生产活动,拥有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并自负盈亏。因此,在私有制条件下,商品生产者的劳动又是按照自己的利益和要求进行的,是具有私人性质的私人劳动。所以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构成私有制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2)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构成私有制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这一矛盾贯穿商品经济发展过程的始终,决定着商品经济的各种内在矛盾及其发展趋势。

首先,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着商品经济的本质及其发展过程。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式,交换体现了商品经济的本质。商品经济的交换本质正是由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的。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每个生产者的劳动本身是私人劳动,而私人劳动要转化为社会劳动,就必须用自己的产品去同别人的产品相交换。在这里,交换是解决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矛盾的唯一途径。

其次,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经济的其他一切矛盾的基础。在私有制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的矛盾是由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之间的矛盾决定的。在商品交换过程中,生产商品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是不能直接进行量的比较的,只有将具体劳动还原为抽象劳动,也就是从具体劳动中抽象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才能进行量的比较。具体劳动能否还原为抽象劳动,在根本上取决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能否实现统一。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生产的产品如果与社会的需求不相适应,这种私人劳动就不会被承认为社会劳动,它作为具体劳动的有用性质也就不会被社会所承认,因而不能还原为抽象劳动,这意味着商品的价值不能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解决。反过来,如果私人劳动生产的产品为社会所接受,则这种私人劳动就会被承认并转化为社会劳动,它作为具体劳动的有用性质就会被社会所承认,因而可以还原为抽象劳动,这意味着商品的价值得到了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的矛盾得到了解决。

最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着商品生产者的命运。商品的售卖过程,是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的过程,这个过程进行得是否顺利,决定着生产者的经济利益甚至命运。商品生产者生产的商品只有卖出去,其耗费的劳动才能得到补偿,生产者才能生存和进行再生产。如果商品卖不出去,他的劳动耗费得不到补偿,再生产就难以进行。

在私有制商品经济条件下,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是私有制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这种矛盾进一步发展成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即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和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正是这一矛盾的不断运动,才使资本主义制度最终被社会主义制度所代替具有了客观必然性。

6.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时代,是工业化初期的蒸汽机时代。现在人类进入了21世纪,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社会经济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面对新的情况,必须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根据变化了的实践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有所前进。

第一,深化对创造价值的劳动的认识,对生产性劳动作出新的界定。由于所处的时代所决定,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重点考察的是物质生产部门,认为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才是生产性劳动并创造价值,而绝大部分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属于非生产性劳动,不创造价值。在当今时代,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服务性劳动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生产性劳动应当包括大部分非物质生产领域的服务性劳动。因此,应当在理论上充分肯定服务性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劳动,以利于推动第三产业更快地发展。

第二,深化对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在社会生产和价值创造中所起作用的认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总体工人”的论述中,对脑力劳动(包括科技人员和管理者的劳动)给予了肯定,认为这些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劳动,但他重点研究的是物质生产领域的体力劳动。在当今社会,在科技创新和知识创新越来越重要的条件下,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等脑力劳动,不仅作为一般劳动在价值创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作为更高层次的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要大大高于简单劳动。因此,应充分肯定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在创造价值中付出的劳动,在收人分配方面使他们的劳动报酬与其劳动贡献相对称,以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深化对科技、知识、信息等新的生产要素在财富和价值创造中作用的认识。应该坚持马克思关于人的抽象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一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同时,要充分肯定科技、知识、信息等新的生产要素在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生产力发展、增加使用价值和价值形成中的重要作用。科学技术本身并不能创造价值。但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可以使劳动对象的范围更广、性能更好;从而有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科学技术还可以为人所掌握,而掌握了科学技术的人可以提高劳动效率,创造出更多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所以,应充分认识科学技术的作用,把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摆到重要的位置。

第四,深化对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关系的认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范畴。价值创造属于生产领域的问题,而价值分配是属于分配领域的问题。价值创造是价值分配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价值创造也就没有价值分配;但价值分配又不仅仅取决于价值创造。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价值分配首先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的,体现一定的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就有什么样的分配关系。

7.什么是剩余价值?如何正确认识生产自动化条件下剩余价值的生产?

(1)在价值增殖过程中,雇佣工人的劳动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必要劳动,用于再生产劳动力的价值;另一部分是剩余劳动,用于无偿地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因此,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并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它是雇佣工火剩余劳动的凝结,体现了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2)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资本主义国家经历了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电子计算机、数控机床等自动化装置在生产中得到比较普遍的应用,机器大工业发展到自动化阶段。生产自动化的主要表现:一是工业机器人的开发和利用,用机器操纵机器,代替了工人大量的体力劳动和部分的脑力劳动;二是自动化生产线的广泛使用,直接从事生产操作的工人大大减少,甚至出现了少数的所谓“无人工厂”。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根据这些情况,指出技术和科学“成为独立的剩余价值源泉”,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已不适用于现代资本主义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自动化只是意味着剩余价值生产所使用的生产工具更加先进了,不论是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还是“无人工厂”,它们在本质上依然是物化劳动或不变资本的实物形式。它们的价值是在工人生产它们的过程中形成的,在它们参加产品的生产时,只是把原有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而不创造新价值,更不能创造剩余价值。在生产自动化条件下,直接从事生产劳动的工人相对减少,而从事科研、设计、技术和管理劳动的人员日益增加,“总体工人”中的脑力劳动的比重不断增大,劳动的复杂程度和强度日益提高,从而成为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这种劳动会创造出更大的价值和剩余价值。总之,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自动化是人类社会科学技术进步的结晶,它的普遍采用会大幅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使资本家获得比过去更多的剩余价值。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自动化是资本家获取高额剩余价值的手段,而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仍然是这种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

8.马克思把资本区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意义?

把资本区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进一步揭示了剩余价值的源泉。它表明,乘」余价值既不是由全部资本创造的,也不是由不变资本创造的,而是由可变资本创造的。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这种划分也为确定资本家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程度提供了科学依据。既然剩余价值不是由全部资本创造的,而仅仅是可变资本创造的,因此,要确定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就应该拿剩余价值和可变资本相比,而不应该把它去同全部资本相比。用公式表示:

m'=m/v

在该公式中,m'为剩余价值率,m为剩余价值,v为可变资本。由于工人的必要劳动是用来生产劳动力价值或可变资本的价值的,而剩余劳动则是生产剩余价值的,因此,剩余价值率还可以用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的比率,或者剩余劳动时间与必要劳动时间的比率来表示:

m'=剩余劳动/必要劳动=剩余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这两个公式是以不同的形式表示同一个关系。前一个公式是以物化劳动的形式表示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而后一个公式则是以活劳动的形式表示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

9.如何理解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

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是资本主义制度必然被社会主义制度所代替。

随着资本积累的增长,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愈来愈具有社会性,这种社会性表现在:第一,生产资料使用的社会化,生产过程成为许多人协同进行的社会化的大生产;第二,企业、部门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依赖的程度日益加强;第三.社会分工不断扩大,生产的范围从一个企业扩展到一个国家,甚至扩展到全球,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密切地联结成一个整体。另一方面,资本愈来愈集中于少数资本家手中,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完全服从于资本家追逐剩余价值的目的,按照资本家个人的意愿来进行;生产出来的产品完全由资本家所占有,并按照他们的私利来进行交换和分配。这样,在生产的社会性和资本主义的私人占有形式之间便发生了深刻的矛盾。随着资本积累的不断增长,生产的社会性与资本主义的私人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这是资本主义必然被新的、更能够适应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社会形态所取代的根本原因。

10.如何理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历史进步性和局限性?

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曾经起过重要的进步作用。这种进步作用表现在:第一,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作为上层建筑,在战胜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小生产的生产方式,保护、促进和完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曾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大幅度发展,促进了社会进步。第二,由于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使人们摆脱了封建专制主义条件下的分封割据状态、等级压迫制度和人身依附关系,因而使人民群众享有了比在封建专制主义条件下更多的社会政治自由由于人们的社会活动获得了更有利的条件、更广阔的空间,因而历史性地促进了人的发展,促进了人类的进步。第三,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在其历史发展进程中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的经验,这对于社会进步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然而,资本主义的历史进步性并不能掩盖其自身的局限性。以资本主义的民主为例,由于资本主义的民主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是以不损害资产阶级利益为前提的,是以保证资产阶级对人民群众的阶级统治为目的的;它虽然给予民众一些政治权利,但是其目的是缓和阶级矛盾,化解民众对统治阶级的不满和反抗,因而只是有限的、具有欺骗性的、服务于资产阶级专政的民主。资本主义民主只是少数人的、资产阶级的民主,而不可能是广大民众的真正的民主。再以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制为例,表面上,资本主义的两党制或多党制允许工人阶级及其政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甚至在工人阶级政党力量比较强大的国家还会出现工人阶级政党与资产阶级政党联合执政的情况,但是工人阶级政党参政的程度必然是受国家政权的资本主义性质制约,不可能出现由于工人阶级政党的参政改变资产阶级国家性质,使国家政权能够真正地维护工人阶级利益的现象。因此从本质上说,资本主义国家多党制仍然是资产阶级选择自己的国家管理者、实现其内部利益平衡的政治机制。

对于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应该坚持辩证批判的态度和方法。由于资产阶级在长期的政治统治过程中积累了不少经验,其政治制度中会具有一些符合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一般规律的内容,对此我们可以加以借鉴。但是,由于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本质上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是服从于资产阶级进行统治和压迫需要的政治工具,因此它在关于政治制度建设和实施的各种理论、观点、立场、方法等方面,都带有深刻的资产阶级的阶级印记和阶级偏见,对此我们应该进行分析、批判,要深刻认识其作为资产阶级政治统治工具的阶级本质。

11.如何正确认识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

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是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占统治地位的、反映了作为统治阶级的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的各种思想理论和观念的总和。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占统治地位的政治、经济、法律、哲学、伦理、历史、文学、宗教等大多数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学说都属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范畴。资本主义国家意识形态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是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的观念上层建筑,是为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列宁说:“所有一切压迫阶级,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都需要两种社会职能:一种是刽子手的职能,另一种是牧师的职能”,“牧师的使命是安慰被压迫者,给他们描绘一幅在保存阶级统治的条件下减少痛苦和牺牲的前景”,“从而使他们顺从这种统治”(《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78页),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正是通过论证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合理性、资本主义民主的普遍性等观点来实现其“牧师职能”的。

第二,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本质上是资产阶级的阶级意识的集中体现。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产阶级在进行阶级统治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自己作为社会统治阶级的阶级意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则是这种阶级意识的集中体现。一方面是由于意识形态来自统治阶级的实践,与这种阶级的历史命运紧密相连,并已经内化为阶级成员的基本信念;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意识形态可以成为统治阶级进一步进行阶级实践的指导思想,成为这个社会料度的理论辩护者。

第三,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也是人类文化发展的特定形式和环节之一。迄今为止的文明社会的主要文化成果,大都是从属于一定的意识形态的。所以,意识形态是阶级社会条件下文化发展的重要载体,意识形态也必定通过一定的文化形式来表现。资本主义社会在长期发展中创造出大量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创造出了丰富的精神成果。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这些思想文化成果有相当一部分是以意识形态的形式或包含在意识形态中被保存下来的。这些思想文化成果同样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就和体现。

对于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应该用辩证的观点来分析。在资本主义国家建立起来以前,那些反映文艺复兴时期和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的思想理论和观念,由于它们在反对封建主义和宗教神学,推动资产阶级革命的发展,以及促进资本主义国家建立的过程中曾起过积极的作用,因而其主要社会作用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是进步的。但是,在资本主义国家建立起来并经过了一段巩固和发展时期以后,由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主要起着巩固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维护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为资产阶级的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作论证等作用,因而其社会作用就开始走向反面,逐渐地与历史发展方向背道而驰。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载体,因此我们也必须注意用辩证批判的态度对待它对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中那些正确反映了人类社会生活的一般规律的思想理论和观念,例如政治学说中关于人类政治生活客观规律的探索、经济学说中关于经济运行一般规律的揭示、哲学思想中关于思维规律的研究、法律理论中关于司法实践历史经验的描述等属于客观真理性的内容,都是我们应该加以学习、参考和借鉴的;其中反映了资产阶级利益和要求的、对社会生活进行了扭曲反映的、为了维护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需要而有意编造来欺骗民众的虚假理论,则必须加以分析鉴别和持鲜明的批判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