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16 “文科生不想学,理科生不愿学,教师难教学。”这是我在一份报纸上看到的几句话。说的是中国大陆《大学语文》课目前的“不幸”遭遇。何止是《大学语文》,哲学课也面临着同样的局面。“处境艰难”。这四个字是我说的。为什么是这样呢?原因有多种,你可以从社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多方面进行分析。武汉大学哲学系教授邓晓芒对此有分析,谈了高校方面的原因:79zheyu.nease.net-jxck-zzhxuejiaoyudewuqu.htm。我觉得,主要原因是在社会方面:社会的发展并不是各个部门齐头并进的,有时候农业生产发展得快一点,有时候工业生产发展得快一点,有时思想运动兴起,相应地各门科学有时受到重视,有时受到冷落。目前哲学处于低谷,原因在于中国正处在初级阶段,在解决温饱、走向小康的背景下,人们普遍关注的是直接与经济新发展相关的学科。哲学是人类全部知识宝库中的重要成分,人要全面发展是离不开对哲学问题进行思考的。我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哲学总有繁荣的一天,但需要时日。基于此,我建议将哲学课改为选修课。这不是退缩,推卸责任(教师的数量会减少,但对教师质量的要求会更高),而是觉得与其苦苦支撑,还不如变被动为主动,让经过中学学习后有兴趣的学生继续学习。邓晓芒说:“高校哲学教育这几年虽有困扰,但也有发展,最主要的是哲学在人们眼中的形象在悄悄地改变,真正的哲学思维和哲学关怀正在一些学生中滋长,虽然人数不多,但影响并不小 。学哲学不可能成为‘群众运动’,但一个如此古老文明的民族总是会有人对哲学发生兴趣的,只要我们的教育不去扼杀这种兴趣,而是善于引导它、鼓励它,营造一种自由研讨的空气,就一定会结出丰硕的果实来。”(21)
2004.04.16 上学期有一位同学在作业中表示了他对当堂作业的意见:“哪个写文章不引经据典?”意思是说我不应该把他“关”在教室里,不让他出去参考一下他人的作品。他的推论是错误的。不过前提说得还有点道理。确实,我们在说话、文章的时候经常引用前人的观点。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我觉得不应该是为了向他人炫耀自己的博学,而是为了:一是加强我们自己的观点,二是表示对前人的尊重。第一点好理解,我想谈谈第二点:明摆着的一个事实就是我们出生得太晚了,好多话都被前人说过了,我们所阐述的观点绝大多数都是在重复前人的东西。如果我们知道(当然也应该知道)某人已经在我们之前表达着同样的思想,那我们就要提一下。就第一点而言,我们是让前人为我们服务,就第二点而言,我们是表示对前人的尊敬,而且从实际效果看,我们在引用前人的观点的同时也就保存、传播了前人的思想,也就是说我们也在为前人服务。所以我觉得引经据典是人类思想得以传递的一种方式,反映了不同时代人之间的互利互惠关系。(22)
2004.04.16 小心啦,一不小心就被“糊弄”过去了。本周的课提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的教材把这一关系等同于共性和个性之间的关系。我对教材的这种做法有意见。在讲概念的时候,教材说普遍性是指“无处在在,无时不有”,但在谈关系的时候,却忘记了自己讲的概念,谈到共性上去了。实际上,从教材的表述来看,共性指的是事物(矛盾)之间的相同属性。这样一来,普遍性和共性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觉得解决前后不一致的方法在于重新定义普遍性,用共性来定义普遍性。我还联想上周讲的内容。我们的教材一开始就把矛盾定义为对立统一关系。但在讲到矛盾的作用时,举的例子却不是矛盾关系。比如“人民内部不同利益和意见之争”。只有真理和谬误才构成矛盾,并不是任何两种不同的意见都是矛盾关系。利益也是这样。在这方面,我也犯过同样的错误,即举的例子与前面讲的概念无关。我一直心存疑惑,今天想把思路理一下。昨天上网,发现有一个人和我(也可能是我和他)一样,也有同样的疑惑。全文见79zheyu.nease.net-theory-hexiaoanmaodunjingsui.htm。(23)
2004.04.30 本学期的作业已经全部改完,并已经发给学生。本次当堂做作业违纪现象大为减少,但偏题现象仍比较严重。比如讲“举例说明发展的观点”(01英语、03英语、03商务英语),许多学生打开书本,一股脑地按顺序摘录,从“发展的永恒性及其本质”、录到“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一个过程”、录到“发展的规律性”、再录到“量变和质变”,甚至录到“肯定和否定”。观点录了这么多,总的篇幅又很少,例子占用的空间就可想而知了,只是一两句话匆匆带过。好好讲一个观点,比如“发展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举一个新颖的例子,详细分析一下,这才是应该做的。看到这种情况,我发现自己忘了一件事,那就是没有事先预测可能出现的后果,给大家限定一下范围(哎,老错误了)。(24)
2004.04.30 按严格的要求,“举例说明”不仅要举出例子,而且例子要新颖。比如,不要一提发展,就想到生物的进化、人的成长和社会形态的演变。你可以讲一下人类对太空的探索过程、一座城市的变化、计算机的更新换代等(个别同学正是这样做的)。为什么许多学生举不出新例子,除了有不愿动脑筋的主观原因外,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那就是当堂做作业,不能查阅资料。(25)
2004.04.30 我不是语文教师,但我想就本次作业说几句学生在写字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第一,关于错别字:我提前打过招呼,本次作业对错别字要扣分,而且重复错误照扣。本次作业的错别字并不多,错别字主要表现在两个字,即“本”和“体”上。这两个字使用的频率比较高,比如“本质”、“本身”、“资本主义”、“体现”、“整体”、“一体”等都要用到,有的学生一错就连错,最多的一位因此被扣掉了20多分。我承认对他们的要求严格了一些。我在读大学期间也没有写对这两个字,今天我知道了,我想早点告诉他们,让他们早一点知道。第二,关于简体字:个别学生将力量的“量”写成简化字,即将其下面的“里”写成了“力”,这类简化字的写法曾经试行过,但早已受到禁止,不能再用了;第三,关于繁体字:个别学生写字时喜欢来几个繁体的,比如将看见的“见”写成“見”,将“体现”的“现”写成“現”,国家并没有禁止这么做,何况我们还有台、港、澳,但问题是这些学生只会写那么几个繁体字,绝大多数都不会写,结果是一篇文章夹杂那么几个繁体字,显得不伦不类。第四,关于不良的写字习惯:有的学生将汉语的“的”写成日文的“の”,有的写“在”字时,将其左下角的“|”去掉,而将其“丿”与“土”的上面一横连在一起,这种习惯不好,也属于应纠正的范围。(26)
2004.05.11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的困境及其改革》是发表在《东北师大学报》2004年第2期上的一篇文章,作者是河南科技大学副教授宋清华。“当前,全国高校的公共马克思主义哲学课正面临严峻的形势,突出地表现在学生厌学、教师厌教两个方面。又兼学校不重视,乃至多数哲学教师情绪低落,不愿干此工作,甚至改行等。这就进一步加剧了哲学教学的矛盾和困境,甚至出现危机现象,因此哲学课的改革问题已势在必行。”作者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有政治、社会和文化以及教材方面的原因,总的来讲,我们的哲学教学是失去了对智慧的追求,变成了刻板的说教。作者认为,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要改革现有的教材,同时在哲学教学方面,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与现代西方文化、哲学进行交流和对话,关注、吸纳科学的最新成果,关注现时代,并且引导学生学习哲学的思维方式的转换。作者关于改革课程的建议许多方面并不是原创,是对他人观点的总结。不过,我对作者在文章的末尾顺便提及的一点感兴趣。因为有学生提到了这一点。作者建议调整高中课程体系:“由于高中阶段的课程,相当一部分课程内容(如哲学、经济学)与大学课程相重复,既浪费了学生时间,又不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取得好的效果。因此需要全面调整整个政治课体系。可以将高中的哲学、政治经济学并到大学讲,大学的德育课内容下放到高中……”确实,学生们感到现在的大学哲学教材和中学教材的内容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大学教师的讲法好像与中学教师的讲法没有什么大的不同,无论是教材还是教师,都给人一种重复的感觉,只不过是换了一个课堂而已。这种状况必须要改,我认为有两个方法,一是取消中学政治课中的哲学部分内容,二是继续保留,但要注意与大学哲学课在内容和难度上有所区别。根据学生心理发育的特点和哲学课的性质,还是第一种方法比较好。(27)
2004.05.18 今天对留言本进行了改造,大刀阔斧地砍掉了许多内容。这个留言本程序是别人提供的,flash格式,界面美观,但体积太大,超过170k,在网速慢的情况下根本上不了。看着状态栏上的进度条静静不动,你就心里发急。本想将它换成纯html格式的,又有点舍不得。今天尝试深入到其内部改造它,包括删掉所有的face(即标题前的引导符)、删掉Homepage和ICQ两个文本框、删掉大部分icon(即头像),并相应地调整了一些符号的位置,结果不仅体积减少到90k,而且界面更简洁了。这个留言本已经用了3个月了,留言却不多,但愿上不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请看到这则手记的同学登陆留言本,看看有什么新的感觉。如果你觉得轻松的话,请留言,说出因上不了而被迫留存在心里的话。(28)
2004.05.24 20日,教育部发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它有两手狠着,即对作弊者“一科作弊,全科无效”,并让他(她)“一次作弊,终身碰壁”。和以往的处理办法相比,这两着明显加大了力度。为什么要这么做?原因大家都知道,那就是近年来考试作弊现象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可以用八个字来形容:“枪手潜行,短信横飞”。作弊行为破坏了考试的严肃性,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侵犯了其他考生的利益,不利于社会的进步。教育行政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试图纠正这一现象的措施,但收效不大。“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作弊者以高科技对高科技,花样层出不穷。迫不得已,教育部下了狠着。对于某些作弊者,虽然我很难抓到你,但一但抓到了你,就让你承担严重的后果,一生都要为本次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而不再是过去的那种仅仅是取消该科成绩,停考一两年。想走捷径吗?想不劳而获吗?你得保证自己百分之百不失手,如果不能保证,请打消这个念头。对该处理办法,社会各界的反映首先是觉得狠,但接着表示很有必要,有的甚至还建议将这一处理办法进一步推向各高校内部的考试。我觉得,没有一个严格的考试纪律,是对社会不负责,培养出来的学生社会不放心。各高校都有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没有“一科作弊,全科无效”的规定),对作弊者要取消其该科成绩、甚至取消其学位并将处理结果记入其档案,但执行的力度不够。现在是舞弊现象不少,“仁慈”的老师太多。实际上,对个别学生的“仁慈”就是对大多数学生的残忍。在教师面前,不管他(她)的出身如何,一律平等,对他们要一视同仁。做不到这一点,就属于《处理办法》所讲的“玩忽职守”。(29)
2004.06.11 本周开始讲到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对这个问题,我想整理一下自己的思路。现在国内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材有几十种,就我所知的而言,谈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时它们都是采取了同样的论证方式,犯了同样的错误。“人民群众是指推动历史发展的大多数人。在阶级社会中,包括一定历史时期对历史发展起促进作用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范畴,人民群众是指推动历史发展的社会大多数成员的总和。这一范畴既有量的规定性,也有质的规定性。从量的规定性来看,人民群众是指占社会人口绝大多数的人类群体,它是相对于个人或个别组织而言的。从质的方面来看,人民群众是指一切推动历史发展的社会力量,是在一定生产方式中有着某种共同利益和要求、对社会起促进作用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以上两段话分别摘录于叶敦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和梁树发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它们对人民群众的定义是一致的。如果按照这个定义去论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原理,那就犯了逻辑上的同语反复错误。人民群众当然指的是大多数,这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出在对人民群众的质的规定上。“因为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社会力量,所以他们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把应当论证的结论当作前提。正如我们要论证毛泽东是伟人,说因为毛泽东是伟人一样。我觉得出了这个问题,原因在于将人民和群众两个词混用。它们实际上是两个概念:人民和敌人相对,指的是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群体,它和敌人相区分的依据是作用的性质;而群众和历史人物相对,指的是在历史上没有打上明显个人意志的印记的人的集合体,它和历史人物相区分的依据是作用的大小。人民(和敌人一样)可以包括历史人物,而群众(和历史人物一样)则可以包括敌人。你可以讲人民(包括群众中的人民和历史人物中的人民,即杰出人物)是历史的创造者,但这说起来没意思,因为同样犯了同语反复的错误。那么能不能说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呢?如果按照恩格斯讲的“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那么群众和历史人物一同创造了历史,不能单说是群众。如果把创造限制在推动历史前进上,那么就不能一概而论,说群众和(或)历史人物是历史的创造者。(30)